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年度市场

-年度-

市场主体年报

填写须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现将我县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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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视频来源于

和田美丽都市创业服务平台

一.

年报公示的主体和期限

凡是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的所有企业(含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于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公示年度年报。今年继续实施“多报合一”,即市场监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和海关管理企业。

二.

年报公示的途径和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请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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