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今年以来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在规范、促进、保障、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职能作用,采取四项措施全面促进审判质量、效率提升,增强审判管理的系统性和时效性。
一是强化审限管理意识。利用审判管理系统,对案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定期梳理未结案件审理进度,每周预警案件审理审限,针对案件审理审限超过六个月以上的长期未结案件,实行主要领导督办,分管领导包案,逐案制定清理措施。
二是严格落实均衡结案。针对月末,季度末突击结案的问题,结合我院实际,进一步优化和调配审判资源,立案庭(审管办)以结案率、结收比为抓手,科学测算月度、季度目标任务,明确均衡结案的目标任务,每周、每月向员额法官通报预期结案率目标,次日晨会通报法官实时结案率,从而持续推进每月结案均衡度。
三是以繁简分流为契机,提高审判效率。通过不断加强速裁团队建设,一方面坚持“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的审判方式,促进审判集约、高效运行,推动审判质量。另一方综合审判团队在审理案件时,院领导,分管副院长逐案听取汇报,疑难案件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讨论,同时激励员额法官积极运用类案检索工具,从而提高案件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以压实责任为保障,建立督办制度。每周定期分析审判执行质效,制作审判质效分析报告,查找不足,制定明确的整改提升措施。立案庭(审管办)每周定期下发工作提示单至各分管领导、各庭室,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到人,对未达预期目标的庭室、员额法官,由分管领导签发督办函,督促相关庭室、员额法官完成,通过员额法官考核办法,坚持“日过问、周督办、月通报、季分析、年度考核”的审判质效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在全院上下大力营造比学敢超的工作氛围。
(通讯员:玛丽亚审稿人:李秀媛来源:青河县人民法院)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