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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组给予被审查人党纪处分的,需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前往所在党委(党组)开会,由所在党委(党组)作出处分。”
“主卷中的主体身份材料提供人和调取人未签字,没有注明原件保存于哪里,是否和原件一致。”
这是近日青河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与派驻组内部审理人员针对案件审理工作进行“帮带促学”的场景。
案件审理工作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案件查办质量的必经环节,为进一步解决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业务知识欠缺、审理质量不高等问题,青河县纪委监委及时采取措施,将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调整充实到各纪检监察组参与审理工作,通过落实“传、帮、带”计划,切实提升年轻审理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为提高案件质量提供组织保障。
“传”经验,培养“成长型”干部。针对年轻干部工作经验缺乏、业务不娴熟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结合审理工作要求和自身特点,制定“一对二传帮带”计划,为6名年轻干部安排3名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的帮带责任人进行帮带。3名帮带责任人围绕程序审查、证据审核、文书起草、案件业务办理等方面,“面对面”“手把手”地向帮带年轻干部传授工作技巧和经验。
“帮”困难,铸造“学习型”干部。帮带责任人通过坚持与帮带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中相互协作等,了解和掌握他们生活、工作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诉求,尽心尽力帮助年轻干部解决困难和问题,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特别是针对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存在的困难,帮带责任人为其推荐学习方法、列出学习清单和学习任务,将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印发的关于审理业务的相关文件进行收集整理,汇编成学习资料发放到每名干部手中,并通过“纪法思享”“纪法思学”“纪法实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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