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ldquo清风大讲堂rdqu

“请你列举几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有关时限的规定。”

“涉案款项15日内存入专用账户;涉案物品30日内移交财物保管部门……”

日前,青河县纪委监委举办了年第二期“清风大讲堂”系列课程,青河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周东明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授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进行辅导解读,结合多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将《条例》内容与案件相结合,生动形象的为纪检监察干部讲授如何学好、落实好《条例》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但由于新进系统的年轻干部对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不系统,党纪法规掌握不熟练,致使其业务水平与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清风大讲堂”作为青河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学习平台,通过邀请专家讲座、业务骨干经验传授、座谈交流心得、视频培训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法规解读和具体案例剖析,为年轻纪检监察干部提升实战能力“补钙充电”。

“之前,我对审查调查工作中关于时限的规定总是搞不清楚,通过今天讲堂上对审查调查工作中时限规定的分类讲解,一下子清晰明了,这对我今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有很大帮助。”一位刚进纪检监察系统的年轻干部表示。

“开办‘清风大讲堂’的目的是引导广大纪检干部特别是年轻纪检干部自觉把学习党纪党规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努力成为攻坚克难的行家里手。”青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开展“清风大讲堂”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根据纪检监察干部入职时间、纪法知识掌握运用程度、所在业务部室等因素,坚持精准施教、分层分类开展培训、测试,化“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坚持“每日一学、一周一讲、一月一测”常态化学习,搭建“学习讲台、业务擂台、实践平台”,强化“请进来、送出去”,使年轻干部“跟人”“跟案”“跟文”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着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青河县纪委监委汲生涛

责任编辑赵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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