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干部
是村集体发展的领头羊
是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
城固县持续加大投入,采取提高在职待遇、发展集体经济、购买养老保险、强化退职保障四项举措,有效稳定了村干部队伍,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01
提高在职待遇
县委出台《进一步保障村(社区)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干部补贴的实施意见》,建立村干部待遇增长机制。
年,县财政增资万元,连续两次提高村干部补贴,使村级正职每月提高元,副职提高元,全县村“两委”干部平均月补贴元,正职月补贴均达元以上,最高月补贴元,有力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同时,每年从县财政和县管党费中列支.5万元,按照年经费大村5.5万元、中村5万元、小村4.5万元标准,落实村级办公经费、党员教育管理专项经费、后备力量人才培养经费,保障高效运转。
02
发展集体经济
创新推行“八种模式”,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年,全县个村集体经济收益达万元。
建立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与干部奖励报酬挂钩机制,各村(社区)按照不超过年经营性纯收入10%、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双十”标准,提取资金作为发展集体经济奖励报酬,发放至发展集体经济用功的村组干部。
去年,全县62个村累计核发集体经济奖励报酬万元,名村组干部按贡献大小最高获元、最低获元不等的奖励,有效激发了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热情。
03
购买养老保险
为切实解决村(社区)干部老有所养的问题,县委出台《城固县村(社区)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由组织部牵头,县财政局、民政局等6个部门配合,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集中比对分析,选定了产品供应单位,并采取“财政补一点、村(社区)集体缴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为村(社区)“两委”干部购买商业保险。
去年,共为全县名村(社区)干部购买养老保险,其中县财政按正职每人每年元、副职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累计补贴资金约多万元,在切实解决村(社区)干部“后顾之忧”的同时,大大减轻了他们购买养老保险的压力。
04
强化退职保障
把关心关爱和政策激励作为切入点,以推动离任村干部“离岗不离心、退职不褪色”为目标,研究出台《城固县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办法(试行)》,为正常离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
年,共为名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发放生活补贴.7万元,最高年补贴元;同时,对任期内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23位离任村干部每人每年加发元补助,切实让他们退职后生活有保障,并深刻感受到党的温暖,增强村(社区)干部岗位的归属感、荣誉感。
总编: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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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苏蔚斌
编辑
校对:张羽伦孟雅南
供稿:城固县委组织部田进新丁鼎
“天汉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