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小雪、星期二,我和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赵爱琴到阿热勒镇塔斯托别村走访调查,对2名村委会委员、11名村民进行入户核实了解情况,经核实······”这是第一纪检监察室一名干部记录的工作行程与情况。
年初,青河县纪委监委建立工作日志制度,按照“何时、何地、何人、何事,怎么样”等要素进行记录。要求县纪检监察干部做到每日一记,详实记录每天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力求做到记录规范,真实可信,条理清晰,形式统一。同时,工作日志实行分级审阅制,由机关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干部每周进行一次审阅检查,班子成员对机关科室负责人每月审阅检查一次,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每季度审阅检查一次,由干部监督室负责对工作日志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真正建立起以日志促工作、以工作带日志的长效管理激励机制。
实行工作日志制度以来,青河县纪检监察机关各科室围绕查办案件、监督检查、来信来访等重要职能,紧盯目标任务,将工作中的所思所感、所启所悟进行总结和分析研判,主动谋划工作,使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每天记录工作日志,已经成为了我的好习惯,每天的工作计划、进度、落实情况,并附上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把日志作为检验工作得失的‘镜子’与‘尺子’,不仅能提醒自己以后不犯同样的错误,更是激励自己不断进步,补足短板。”该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热依扎说。
目前,该县纪委监委每季度开展好日志评选活动,将优秀日志“晒”出来。对参评的日志依次由各科室主任、分管常委及纪委书记逐一点评,既点出弱项,又评出长处,并将评选出的优秀工作日志在内部进行交流,相互促进的目的。(青河县纪委监委干部侯艳丽)
能不能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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