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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地区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自治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二组对地区第57项(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清理整顿)、第86项(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第项(城镇、重点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哈丹·卡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喀纳斯景区管委会、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地区工信局、地区住建局分别就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报。行署副秘书长波拉提·吾拉孜别克代表三项整改任务验收专家组汇报整改任务的销号验收意见及销号台账审核意见。
按照《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交账清单》要求,在第57项任务整改中,地区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对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8处违法违规设施进行全部拆除,其余19处补办相关手续,完成了27处设施的清理整顿,并及时清退阿尔泰山两河源自然保护区内个探矿点和2个采矿点,在年10月底前拆除保护区内库尔木图区域遗留的非法采金设备,年9月底前完成了环境破坏区域地质修复工程。
在第86项整改任务中,吉木乃边境经济合作区、黑龙江富蕴工业园区、阿勒泰福海工业园区和青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完成工程竣工验收,黑龙江富蕴工业园区、阿勒泰福海工业园区和青河县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于年11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
在第项整改任务中,根据整改要求,地区六县一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均已完成自治区Ⅱ级复核级评定,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14个重点镇通过合并、转运、新建垃圾填埋场的方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部达到30%以上。
经过核查和验收,以上三项整改措施基本落实,要件基本齐全,完成了整改任务,达到了整改目标,通过验收。在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发言后,大家一致举手表决通过了三项整改任务的销号决定,同意报自治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哈丹·卡宾强调,各县(市、景区)、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环境保护督察常态化思想,坚决防止整改完成的问题反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好群众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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