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常常都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出现,它有时给你带来麻烦,有时带来无法想象的财富。许多年来,在全球就有很多幸运之人,无意中捡到古代文物、名贵木材、狗头金等宝贝,由于所属的国家法律的不同版本。有的人因此一夜暴富,一些人确一如既往。
英国男孩捡到宝贝狂赚00万年,一个11岁男孩到河边洗手,竟捡到一把呈灰黄色的青铜宝剑!经高邮文物部门鉴定,这把青铜短剑为商代铸造,距今已有多年历史。他专程将这把剑送到了高邮市文物局,捐赠给国家。博物馆工作人员给杨锦海送去收藏证书和奖金。
年,小伙子在河边抓鱼捞虾,无意中捡到古代花瓶,他拿着给专家估价,专家劝说小伙子还是赶紧上交给国家比较好。小伙子一听这话,觉得有道理就上交了,事后相关机构还奖励给他2万元加一面小锦旗。
年,新疆青河县牧民圣诞一牧民吃过晚饭后与朋友到附近的矿区转悠,无意间捡到一块重7.85公斤的狗头金,估价在万左右。消息一出,众多的亲朋好友都来见见传说中的宝贝,大家都说这位牧民发财啦!但有传言:“牧民捡宝未上交,差点被警方拘留,金子却被国家收走了”。但具体结果不知所云。
年,陕西丹凤县的小伙在上班时捡到一柄青铜剑,随后交给文物部门,为此获奖励元。但他很快因同事的一片议论而陷入纠结,觉得“奖这点钱太寒酸了,不交吧,又犯法”。
年,陕西省洛南县一农民挖地时捡到一把新石器时代的石斧,将其交给当地博物馆,得到的奖励仅是元。捡宝人对记者讲:村民们议论很大,全村几百人成天议论这件事,让我们一家子都抬不起头,都说我们一家人脑子有问题呢。就连我在离家四五十里的洛南县灵口镇干活,那里好多人也在说我们笨。像这样的情况,以后捡到文物,谁还会上交?
该县博物馆馆长:目前争议的焦点就是奖励太少,但国家没有统一标准。那么10块钱属物质奖励,50块钱也是物质奖励。如果有一个条例规定应该奖多少钱,文物部门就好操作了,公众也就明白了。
年,四川叙永县村民在钓鱼时发现价值不菲的千年乌木,在大型机械的帮助下,耗费5天终将其打捞上岸,然而政府给村民的补贴只有元,远不够打捞成本。
同年,澳大利亚一名掘金者在该国维多利亚州碰上好运气,发现一块比自己拳头还大的狗头金,这块金块价值13.5万澳元。但他表示,如果买家开价不到2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96.5万元),他不会将金块转手。
据他描述,该男子是用金属探测器在维多利亚州韦德本附近寻金,结果挖出了这块重逾2公斤的金块。布朗表示,他不会公开发现金块的位置,纵然他知道会有人到附近一带寻金。布朗挖出的这块金块并非在该地区发现的最大金块。年,同一个镇上挖出了名为“澳大利亚之光”的金块,该金块重7公斤。
各国对捡到文物等物处理方法
美国:想挖就挖按比例分配
美国,“想挖就挖,按比例分配”。在美国,私有土地所有者拥有的不仅是土地,还包括土地下的矿权,这极大地鼓励了美国人自己开采勘探,走上致富道路。
英国:归于发现者和土地所有者所有
按照英国年制定的《宝藏法》,任何在该宝藏出土地点所发现的其他物品——不论其由什么材料制作,都可以被划入“宝藏”之列。通常,这些宝藏最后会由大英博物馆或者当地博物馆收藏,只要博物馆按市场价格向发现者和土地所有者购买即可。
法国:归于发现人和土地所有人
法国民法典第条规定,埋藏物的所有权属于在自己土地内发现之人,如埋藏物系他人土地内发现时,其半数属于发现人,半数属于土地所有人。
日本:归于发现人和土地所有人
日本民法第条规定,埋藏物在依特别法进行公告后六个月内,其所有人仍不明时,发现人即取得其所有权。但是,于他人物内发现的埋藏物,发现人与其所有人折半取得其所有权。
德国:归于发现人和土地所有人
《德国民法典》第条:长期被隐藏以致不再能查明所有人的埋藏物被发现,且因该发现而被占有的,所有权的一半由发现者取得,另一半由该埋藏物被隐藏于其中的物的所有人取得。
瑞士:归于发现人和土地所有人
瑞士民法关于埋藏物发现制度的规定,埋藏物的所有权归埋藏物的包藏物所有人享有,而发现人仅有报酬请求权,发现人可以依法要求获得埋藏物价值二分之一以下的报酬。
西班牙:可获得文物价值一半的现款补偿
具历史遗产特征的所有物品和物理遗迹,无论是在发掘、土建工程发现的,还是意外发现的,发现人在发现之日起30日内应通知政府主管部门。发现人和发现物所在处的土地主人,有权获得发现物价值一半的现款补偿。
希腊:可获得古物价值一半的奖赏
任何人经合法聘用在国家、市政府、社区、寺庙或教区的土地上工作,并在此土地上发现了古物,如果在两周内向最近的考古部门报告了这一发现,将获得所发现古物价值一半的奖赏。
意大利:奖励不超过被发现物价值的四分之一
被偶然发现的物品归国家所有。国家教育部应给予发现者现款或发给部分被发现物,以作为奖励。在任何情况下,奖励不超过被发现物价值的四分之一。对于在其间发现上述物品的不动产的主人,也应当给以同样的奖励。”